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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名称是某某公司,发票专用章是某某公司某某店(差别在后面的某某店),二者识别号也是不一样的,像这种形式的发票是否可以?某某店算是其的非独立的分支机构吗?
发布日期:2014-05-29 发布机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答: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发票的填写必须是于与实际交易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发票开具名称必须与发票专用章的名称相符。您单位如果取得的发票如您所说,您可以拒收,中心开具正确的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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