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60+行业真账实操,视频+实操+答疑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1年税务师考试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楼主: 宁静的夏天

请问,今年收到的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可以抵扣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3 07: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hzgfrank 发表于 2012-7-2 23:13
不是这么做的吧,那个400的是可以直接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你入了营业外收入都要交税了。
根据财税[20 ...

(财政[2008]151《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5 12: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购入增值税税控设备财税处理
http://bbs.canet.com.cn/forum.ph ... &fromuid=200981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5 12: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购买全额抵扣的开票专用设备1816元,会计分录怎么做?
http://bbs.canet.com.cn/forum.ph ... &fromuid=200981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6 09: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一些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7 09: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7 10: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7 10: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服务费520元,根据新规定可以抵扣,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431.6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520*0.17
       贷:现金 520


转载请注明来自财务精英俱乐部:http://www.caiwubbs.net/thread-148356-1-1.html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 10: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3 09: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yanjieeee 发表于 2012-7-7 10:19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服务费520元,根据新规定可以抵扣,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税[2012]15号规定 ...

是价税全额抵扣, 不单止税额,财税(2011)15号文有说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 11: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5-11-28 03:27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