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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老项目
丙公司有一项建设服务工程款(含税)100万元,分包工程20万元,购进材料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万元,该项目采用简易计税。
(1)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33000[(1000000-200000)÷(1+3%)×3%]
贷:银行存款 233000
取得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完税凭证。
(2)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1000000-200000)÷(1+3%)×3%-233000=0(万元)
(3)发票开具
在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0万元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 1000000
贷:工程结算 97087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30
(4)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 19417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83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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