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1584|回复: 1

《中级经济法》总论——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31 14: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2.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1)支付
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
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31 14: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11-8 03:38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