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60+行业真账实操,视频+实操+答疑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1年税务师考试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楼主: 常春藤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7 09: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购买方还是由销售方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主要是看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是否进行了认证操作。
  如果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9 J, I' s# b# a, [2 P' y- A3 L
  如果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7 09: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7 15: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常工作中常有的问题,学习并规范操作。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欣赏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3 10: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3 11: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3 12: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跨月作废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3 16: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6 14: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9 15: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怎么处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5-12-2 15:43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