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刷内部刊物供员工阅读,取得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因此,企业印刷内部刊物报纸供员工阅读系用于集体福利,相关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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