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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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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取。如果是房产入企业账上,在公司清算时,增值会有很大,今后清算时还会涉及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而且数目还不小,一般说来从筹划角度讲,我们都不赞同将增值类资产注入企业。如果股东借款当年归还,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仍然会视同服务征收增值税(金融保险业)和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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