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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差额计税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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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14: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种差额计税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一、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计税


(一)税收政策


1、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4、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6、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7、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68号)


8、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以上所列8种允许差额确定销售额的情形,都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为前提,也就是说,假如其中的一般纳税人对上述业务适用了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就不得以差额确定销售额。


从纳税人资格看,上述情形既包括一般纳税人特定业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天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说,简易计税的差额政策对所有纳税人都是公平的。


从税务管理的角度看,一般纳税人是通过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小规模纳税人是通过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实现差额计税的。


纳税人可以差额扣除的价款,必须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其中涉及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属于「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因此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说,扣额不得再扣税。


差额计税的发票开具方法,也是纳税人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相关文章较多,兹不赘述。


(二)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


发生纳税义务时,以实际收取或者应当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以不含税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等科目,以全额口径计算的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计提」科目。


取得符合条件的扣除凭证时,以不含税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以扣除项目对应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扣除」科目,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一般纳税人


具体的核算流程可分五步:


第一步,会计确认收入早于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将全额口径对应的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等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第二步,纳税义务发生时,将对应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的贷方。


借: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第三步,发生成本费用且取得允许扣除的有效凭证时,将此部分费用对应的税额,自「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借方扣除。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
    贷:应付账款等


第四步,需要预缴税款的,预缴时直接根据完税凭证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交)
    贷:银行存款等


第五步,经过上述处理以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为借方,反映的是纳税人差额扣除和实际预缴的税款大于其当期的纳税义务,申报后无需缴纳;如为贷方余额,反映的是纳税人申报后应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补缴的税款,申报后需要缴纳。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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