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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发票开具和申报指引
来源:沙井国税 时间:2016-06-06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等,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目前仅“转让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使用该功能开具发票。
一、金融商品转让
(一)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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