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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根据《立法法》规定,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提示】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例题1.判断题】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均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法律制度的制定机关。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因此本题错误。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1.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提示】《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分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汁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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