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15-11-20 15: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季度只是一个假定,如果2015.6签订租房合同,租房用于办公,合同金额12万一年。
2015.11月支付2015.6-2016.5一年的房租12万,同时11月份收到发票。这个要怎样入账?
6、7、8、9、10月每月计提房租,借:管理费用-房租 1万
贷:其他应付款-房租 1万
11月份,支付房租, 借:管理费用-房租 1万
待摊费用-房租 6万
其他应付款-房租 5万
贷:银行存款 12万
12月份,结转房租, 借:管理费用-房租 1万
贷:待摊费用-房租 1万
这样可以吗?同时,6-10月未收到发票时就做贷方”其他应付账款“可以吗?怎么理解呢,发票没有就入其他应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