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1522|回复: 1

发给公司高管人员的“车贴”是否计征个税,有无扣除项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9 09: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给公司高管人员的“车贴”是否计征个税,有无扣除项目?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9 09: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9-16 10:59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