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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吸收投资的筹资活动核算5.4 (四)直接吸收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投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主要包括接受货币资金投资、实物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等。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等;实物资产主要是存货和固定资产等;无形资产主要是产权、版权和所有权等。然后再根据接收到的不同资产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即可以编制得到相应的导航图,并且可以编制出其会计核算的分录表。(分别参见6.4的筹资活动核算决策图,7.4的筹资活动核算分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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