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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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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014 发表于 2012-7-5 18:58 
t.cn/zWq9uxX
0 a" I6 B* V0 J I1 m- W% l 这个好像和我们的业务差不多 但我看不太明白 真的又要麻烦您 ...
太感谢你了 你一指导简直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祝你工作顺利 好人有好报
t.cn/zWq9uxX 复制到地址栏打开就行了 论坛不能发链接 我是通过新浪微博转了一下地址
标题叫 新准则下应收股利实务处理 百度或谷歌搜索出来第一个就是
再次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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