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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3: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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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证券信用评级的主要对象为普通股股票和债券。
5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是经纪制。
53、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可以在本交易所上市交易。
54、优先认股权在多数情况下与债券或优先股共同发行。
55、基金运作费用是直接向投资者收取的。
56、股票的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
57、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58、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但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子公司则不具法人资格。
59、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60、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该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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