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60+行业真账实操,视频+实操+答疑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1年税务师考试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楼主: 雨林清风

会计入门应知常识及操作技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4 09: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1: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2: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3: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K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3: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3: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税[2004]11号文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y, c1 }, f& `+ I
; T0 c/ m/ A% l5 k, \0 r
  如果符合上面规定的才纳个人所得税的,你们不符合上面的规定。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3: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i xuexi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3: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3: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啦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17: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ixixiixiiiiiiixxxxxxxxxxxxxxxx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5-12-2 11:27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