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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01: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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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若你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后有余额的,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5%的营业税,0.1%的堤围防护费,按营业税税金缴纳7%的城建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并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2、目前有二种避税方法:假设你公司为A公司,另外一个公司为B公司
情况一:股权直接转让方式
A公司股东将其所持A公司股权直接转让给B公司,B公司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从而取得了A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采用这种方式操作比较方便,法律文书的起草也相对简单,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从税收上看,因不存在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故免征契税;而股权转让可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情况二:投资方式
A公司先将该土地作价4200万元与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然后A公司将其在C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B公司。
第二种情况比较适合你的公司,另外没有可抵扣的相关文件,当然这个只是个人建议,具体还是你自己斟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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