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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21: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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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姐,帮忙回答个问题,我们公司的运输发票是09年3月份开的(地税局代开),前两天我拿到国税去认证,国税工作人员说发票开错了,要我去地税重新开发票。(我已知道这发票是跨月的了,工作人员说可以重新开,我就这样认为是不是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开错发票跨月也能修改)但我还是去地税问个清楚, 地税工作人员说不能重新开了,原因就是跨月了。想问的是,像这个因税务局工作人员开错票不能认证抵扣,这个损失我们公司就这样承担了,虽然金额没多大,也有1000多块的税额啦,你说我3月份不及时去认证,但国税规定是开发票日起3个月内认证有效的呀,这不能说是我们的错呀,国家公务员怎么就这样做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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