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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6
用假名字注册公司,用“阴阳票”展开经营,专门帮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后合计竟有1800多万元。昨天上午,涉嫌犯下如上罪行的两个“皮包公司”的负责人吴某和“打杂的”胡某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的发票不一样,它不但是交易的证明、完税的凭证,还可以拿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可以直接变成真金白银。吴某死死盯住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打起了发财的主意。
2005年初,吴某以“伍志杰”和“谢玉珍”两个假名字注册成立了广州亿坤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焯锋贸易有限公司。同年6月、8月,吴某将亿坤公司、焯锋公司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吴某准备大施拳脚,雇来了同案被告人胡某为他工作,每月工资1300元。
接下来,在没有实质交易的情况下,吴某以亿坤公司和焯锋公司的名义,从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从税务局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后分别向131家受票单位虚开,共计1695份,涉及税额1881万余元。他虚开的办法是“阴阳票”,即发票的发票联和留底联的金额或内容不一样,他可以用留底联以很少的金额缴税,但是开出的发票联金额却远远大于留底联,这样他的公司就可以从中赚取差价。
昨日庭审中,吴某表示自己的两家公司2005年就转手给了一个姓周的香港人,他只是以每张票面值的8%。从周某那里收一点钱。胡某则表示,他是“打杂”的,对发票的事情一无所知。
而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则显示,吴某确有化名办公司并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胡某则也曾化名“付泽平”参与过其间的具体运作。公诉机关认为,吴某和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希望法庭依法严惩。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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