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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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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社区 [资料] 职工食堂提供免费午餐能否税前扣除? 查看:48020 回复:678 1楼 味道 管理 2009-1-13 23:50:36 内容:企业食堂招待客人和职工在食堂就餐发生的费用应分别在什么科目列支?无原始凭证怎么办?这些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有无限制?答: 本帖隐藏的内容 职工食堂如同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医务室一样,是为企业生产经营作后勤保障服务的机构,属于企业的福利部门,将其纳入制造部门和管理部门均是不恰当的。因此,与职工食堂有关的人员工资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职工食堂作为企业的福利部门,只能为企业职工就餐提供服务,而不能无偿为职工提供午餐。企业职工的餐费属于个人消费支出,应由职工个人承担。正确的做法是,企业职工自行向食堂购置餐票或直接用现金购买午餐,食堂自收自支,单独建立收支账,与企业损益无关。对于食堂招待客人的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列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44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据此,企业可以编制自制凭证入账,自制凭证需要注明招待客人的所在单位、姓名、日期以及招待的时间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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