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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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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
总分类账户是根据总分类账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总分类账户又称总账账户,总分类账户提供总括核算指标。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明细分类账户又称为明细账户。明细分类账户是企业会计部门依据本单位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管理上的要求及方便会计核算等而自行设置的。 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两者登记的经济业务内容是相同的,只是详细层次不一样。因此,在会计核算中,要采取平行登记的方法。所谓平行登记,是指凡涉及明细分类账户的同一笔经济业务,要根据会计凭证一方面记入相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又要记入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一种登账方法。采用平行登记,一方面可以满足经营管理者对总括资料及详细核算资料的相互关系,另一方面可以检查账务记录的正确性。可见,平行登记是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运用。
平行登记的要点通常有以下几点。
(1)同时登记 又称双重登记。指对同一笔经济业务,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如月度内),既要记入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又要记入其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不能漏记或重记。
(2)方向相同 指对同一笔经济业务,在登记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时,其各自的记账方向必须一致。即总分类账户登记的借方,明细分类账户也应登记在借方;总分类账户登记在贷方,明细分类账户也应登记在贷方。
(3)依据相同 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是对同一笔业务不同程度的反映,虽然登账的依据可以是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或是科目记账汇总表,但它们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应该是一样的。
(4)金额相等 指将一笔经济业务记入几个明细分类账户时,则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应与记入几个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之和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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