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882|回复: 0

在租入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9-3 20: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局未明文规定,但各地差异较大,如:

1.《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号):二、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上述租金以合同约定的总金额为准。

2.《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 财税[2010]121号 文件第三条政策相关口径的通知》( 常地税一便函[2011]10号 )规定:对租入、借入他人土地建房,且不作土地使用权核算的,不需要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9-10 14:36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