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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是否交房产税,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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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 19: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参考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另外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因此,在免租期间需要由贵公司按规定交房产税,不需要按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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