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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部内部,原始单据在出纳与会计之间进行传递交接的,应做好交接手续。如果没有很好的内控措施,出纳与会计之间原始单据传递交接无章可循,很可能会发生原始单据丢失而发生导致相互指责或推卸责任的问题。现在介绍一下规范的做法及要求。
一、出纳付款依据的移交
实务中,有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无资金预算的单位,报账人员喜欢直接找出纳付款,而出纳由于本身遗失最后赔钱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等。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应由资金管理岗向出纳传递付款依据而不是报账人员直接找出纳。为此,需要设计两份表格:
表格由资金管理岗会计制作,经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核后签字交出纳执行。资金管理岗会计要检查报账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属于企业现金支付范围等,而资金负责人则通过签字控制资金支付的进度与节奏等。当然,所有报账人员的原始单据首先只能交到资金管理岗会计而不是出纳。
同样道理,对于通过银行存款(所谓公账)支付也应按类似程序,再进行表格设计:
通过这样控制后,出纳只能按照已经收到的单据和规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对于资金比较紧张的企业,这样的控制是非常有用的,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轻重缓急来调配资金支付的先后顺序;对于有多开户银行的企业,通过控制支付银行等为一些银行账户保留必要的账户余额。
二、出纳与会计之间的日常单据交接必须签字确认
为此,需要为出纳设计一份表格,出纳人员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做好连表格及原始单据交会计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签字返回一份给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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