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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6种账务处理方法你会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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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0: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与客户银行签订三方融资协议,扣款业务如何账务处理

  问:我司与客户、银行签订三方融资协议,协议约定:客户向银行贷款,我司提供担保,并支付每笔2%的保证金,客户所贷款项只能到我司提货,贷款到期,客户不还款,银行全额从我司保证金中全额扣取,对所扣款项银行称不是他的收入,不开具发票,原因是此款作银行收回的客户贷款,我们对此扣款业务,如何账务处理,及有何相应的涉税问题?

  答:贵公司对此扣款业务,应作为其他应收款——**客户(担保款)核算,然后积极向客户进行追偿。

  如果不能追偿到代还的款项,出现损失,会涉及资产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需要专项申报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5号公告)相关规定如下:第四十四条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

  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支付劳务公司费用账务处理相关问题

  问:公司部分业务请劳务公司去完成,支付劳务公司三项费用:1)按人头计算的服务费;2)按计件计算的工资;3)相关人员参保地缴纳的社保费,请问我们如何账务处理?

  答:会计处理上应该按支付的劳务费进行处理,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税务处理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是将三项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应该作为劳务费入账。

  3.农产品收储的贸易公司,损耗如何账务处理及税务申报

  问:我司有一从事农产品收储的贸易公司,有一笔这样的业务:收储玉米11006吨,出售玉米11003.9吨,有2.1吨损耗,损耗如何账务处理及税务申报?

  答:会计处理上,采购成本中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在增值税方面,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存货的合理损耗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存货的合理损耗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第九条(如下)规定,以清单申报的方式,申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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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10: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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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0: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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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1: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靠积累,学习学习,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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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2: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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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0: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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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0: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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