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了解)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4)税收规范性文件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