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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留存收益作为筹资活动的核算5.3 (三)留存收益,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然后再根据其核算过程写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即可以编制得到相应的导航图,并且可以编制出其会计核算的分录表。(分别参见6.3的筹资活动核算决策图,7.3的筹资活动核算分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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