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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江上月

中小企业税务实操疑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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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3: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6、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就不能领购发票吗?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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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3: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7、会计资料被盗,可否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局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会计资料被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延期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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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3: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8、多缴的税款能否申请退还?
具体问题:我是经营家庭装修材料的个体户。上月申报纳税时将销售收入30000元误算成都了35000元,结果多缴了税款。多缴的税款能否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税收征管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得更详细: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当自发现之日起10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因此,你可以到税务局要求退回多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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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9、转制科研机构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7号)的规定,为了鼓励技术创新,大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进一步促进科研机构转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转制科研机构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如果转为企业和进入企业,从转制注册之日内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科研机构,其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对进入企业作为非独立企业法人或不能独立经济核算的科研机构,其免税的应税所得、土地和房产应单独计算,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分摊比例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
经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审核批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享受上述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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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3: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0、发票存根联应保存多长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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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3: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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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5: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小企业税务实操疑难解答系列十
1、运输发票可以跨县市使用吗?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已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可以去主管地税机关领取或代开运运输发票,运输发票可以跨县市使用。如未领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属违章经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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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5: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2、怎样办理企业合并手续?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具体问题:现有两独立核算企业拟进行合并,在税务机关办理什么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自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同时根据合并的具体情况,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企业合并应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然后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必须先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再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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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5: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3、从破产企业购进资产,对方无法开具发票,购货方应如何处理?
具体问题:我公司购买了另一企业的一个车间,所有资产经评估价值60万元,在竞标时以80万元中标,当即便缴清竞标款,但对方一直没有将列明固定资产明细的发票开给我公司,只在缴款日开具了收据,至今我公司都无法对相关的固定资产作账务处理。该企业已陷入破产阶段,无法开具发票,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答:如对方已经没有发票按规定公司也可以要求对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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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5: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4、纳税人办理哪些事项需出示税务登记证?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        开立银行账户;
(2)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        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        领购发票;
(5)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        办理停业、歇业;
(7)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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