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2269|回复: 0

南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可享税收优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8 20: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凡是企业通过协商确定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可在税前列支。
市总工会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不同类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对于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原则上以市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增加职工工资;对于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在效益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工资指导线预警线增加职工工资;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于改制企业应重点理顺内部分配关系。
意见指出,只有经过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才能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其当年工资基数和新增效益工资实发数,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企业协商确定的工资总额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仅限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支付职工工资以外的其他费用,所有工资性费用均在“应付工资”科目中列支。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9-11 05:45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