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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瑾萱

湖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1-10章章节讲义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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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则
  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

  2.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3.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

  4.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

  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冲正法。

  5.及时对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各单位的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6.定期结账:月结、季结、年结

  【例题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账簿种类的有( )。

  A.总账 B.明细账 C.日记账 D.其他辅助账簿

  【答案】ABCD

  【例题7·多选题】账目核对也称对账,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账目核对应做到( )。

  A.账证相符 B.账实相符 C.账账相符 D.账表相符

  【答案】ABCD

  【例题8·单选题】单位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简称之为( )。

  A.账实相符 B.账证相符 C.账表相符 D.账账相符

  【答案】A

  四、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一个单位向有关方面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一)编报要求

  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编制半年度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会计报告数字,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

  4.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会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由单位负责人(包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6.如果发现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有错误,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会计报告外,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会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单位应当重新编制。

  【例题9·单选题】对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 )。

  A.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

  C.单位总会计师

  D.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人员

  【答案】B

  【例题10·单选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签名 B.盖章 C.委托他人签名或盖章 D.签名并盖章

  【答案】D

  (二)财产清查

  1.定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对各种债权、债务的核查,将一定时点的资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以确定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分类

  (1)按清查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时间不同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3.《企业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包括以下事项:

  (1)清理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权、债务金额是否一致。

  (2)清理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3)清理投资。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4)清理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是否一致。

  (5)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6)其他内容。

  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企业在年度中间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例题11·判断题】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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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会计档案
  (一)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告,及相关附表、附注和文字分析材料等;

  4.其他类: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注意: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例题12•多选题】会计档案一般分为( )。

  A.会计凭证类 B.会计账簿类 C.财务会计报告类 D.其他会计资料类

  【答案】ABCD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2.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积极为本单位提供和利用。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应履行借出手续和限期归还。

  【例题13·判断题】确有特殊需要,其他单位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外借原始凭证。( )

  【答案】×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5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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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根据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销毁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如下:

  1.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专人负责监销。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例题14·判断题】会计档案销毁后,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 )

  【答案】×

  【例题15·单选题】某市财政局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时,应由( )派人监销。

  A.省财政厅 B.市档案局 C.市审计局 D.市监察局

  【答案】C

  【例题16·单选题】长沙市财政局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时,应由( )派人监销。

  A.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B.湖南省财政厅

  C.长沙市审计局

  D.长沙市财政局监督处

  【答案】C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上列明。另外,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例题1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单位营业执照

  【答案】D

  【例题18·单选题】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会计档案的最长期限是( )。

  A.5年 B.10年 C.15年 D.25年

  【答案】D

  【例题19·判断题】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

  【答案】√

  【例题20·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档案的表述中,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有( )。

  A.单位会计档案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对外提供查询

  B.单位会计档案销毁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C.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D.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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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会计监督讲义
第四节 会计监督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

  (一) 主体和对象

  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是各单位的( )。

  A.审计机构 B.会计机构 C.会计人员 D.审计人员

  【答案】BC

  【例题2·判断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

  【答案】×

  (二)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内部牵制制度】

  (1)明确职责权限;

  (2)实行职务分离;

  (3)实行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制度中对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例题3·判断题】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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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

  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例题4·单选题】( )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结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A.单位负责人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分管单位会计工作的副职领导

  D.监事长

  【答案】A

  【例题5·判断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

  【答案】×

  (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2.授权批准控制;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

  5.财产保全控制;

  6.风险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国家监督),主要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各单位对国家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向国家缴纳税费情况以及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情况等。

  政府监督分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人民银行监督、证券监督、保险监督等。主体: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对象:

  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例题6·判断题】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单位的经济活动。( )

  【答案】×

  【解析】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 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具体包括:是否依法设账;所设的账簿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账外账等。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5)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具体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

  【例题7·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有( )。

  A.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C.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D.是否按照税法的规定按时足额纳税

  【答案】ABC

  【例题8·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有( )。

  A.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B.是否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C.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D.是否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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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例题9·判断题】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
  【答案】√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区别:

注册会计师审计
内部审计
(1)审计内容和目标不同
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产评价
(2)遵循审计标准不同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准则
(3)审计方式不同
受托审计
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觉进行
(4)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
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
目标是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做出评价
审计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
目标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改善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5)审计独立性不同
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具有相对独立性
(6)审计时间不同
定期审计,每年或每半年审计一次
定期或不定期,时间安排灵活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5)承办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
  【补充】承办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
  (1)设计会计制度;
  (2)担任会计顾问;
  (3)代理纳税申报;
  (4)代理记账;
  (5)办理投资评估、资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有关业务;
  (6)提供会计咨询、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
  (7)代理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协助拟订合同、章程和其他业务文件;
  (8)培训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人员;
  (9)其他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例题10·多选题】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的审计业务有(  )。
  A.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B.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C.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的审计业务
  D.办理企业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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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责任
  1.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会计法》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2.不得干扰独立审计

  (1)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由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审计责任)。

  (2)《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例题11·判断题】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业绩滑坡,无法实现当年利润目标,单位负责人对财务负责人说“我们一定要实现今年的利润目标,既然会计师事务所是我们出钱请的,要他们按我们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

  【答案】×

  (五)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打乱顺序)

  1.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3个明知……而不予指明,1个明知……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报告):

  (1)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2.责任划分(一般来说)

  (1)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对整个事务所的工作成果和各个审计项目形成的审计结论负有直接责任;

  (2)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工作程序和形成审计报告负有直接责任;

  (3)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都对自己负责的具体审计项目或审计领域的工作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3.责任类型

  (1)行政责任,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由于违反法律、执业标准或其他规章制度,而必须承担的行政上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由于违反合同导致民事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类:对委托人有违约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对银行、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等第三者所负有的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由于重大过失、舞弊行为违反了刑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本节重点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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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五节会计机构讲义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机构

  会计人员——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该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法》对设置会计机构问题做出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1. 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繁简和实际需要来决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包括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应当设置会计机构;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设置会计机构。

  规模很小的企业,业务和人员都不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等,可以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将会计业务并入其他职能部门,或者聘请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

  【例题1·单选题】《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依据( )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A.单位营业收入

  B.会计人员数量

  C.会计业务的需要

  D.单位的规模

  【答案】C

  3.可以实行代理记账

  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具备的条件:

  (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代理记账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申请成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必须经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

  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它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

  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负责人: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

  注意区分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

  A.总会计师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未设总会计师的单位分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

  D.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指定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

  【答案】D

  2.任职资格

  (1)具备一般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会计从业资格

  (2)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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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内容:(重点)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本人不得身兼)。

  (2)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

  (3)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事项,本人不得审批。

  (4)代理记账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托从事记账业务的人员不得是委托单位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

  【例题3·单选题】某国有独资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该企业董事长的侄儿担任,违反了(  )的规定。

  A.《企业会计制度》

  B.《企业会计准则》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答案】C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都作了严格规定。

  【例题4·判断题】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

  【答案】√

  (四)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均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例题5·多选题】下列会计工作岗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是(  )。

  A.空白支票的保管

  B.会计档案保管

  C.稽核工作

  D.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答案】BCD

  1.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辑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相互衔接等。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注意:内部稽核制度(会计机构内部)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审计人员)。

  2.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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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1: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内容:代理记账机构设置的条件、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的关系、代理记账人员应遵循的道德规则。

  (一)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委托人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四)法律责任

  1.责任的承担

  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2.资格的撤销、撤回和注销。

  3.予以公告的情形。

  【例题6·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的有(  )。

  A.登记会计账簿

  B.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出具审计报告

  D.向税务机构提供纳税资料

  【答案】ABD

  【例题7·多选题】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

  A.依法履行职责

  B.保守商业秘密

  C.对委托人示意要求提供不实会计资料,应当拒绝

  D.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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