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60+行业真账实操,视频+实操+答疑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1年税务师考试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楼主: 六道轮回

.税收政策法规业务精讲之二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23: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0]7号)
一、销售自建房屋征税问题
对单位销售自建房屋,如果房屋是由本单位所属施工队伍建造的,应在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同时征收“建筑”营业税;如果房屋是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建造的,只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不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如果房屋是由本人(含家庭成员)建造的应在销售时征收“建筑业”营业税。如果房屋是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建造的,不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二、个人转让受赠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原价确定问题
个人转让无偿受赠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凡赠与行为符合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其原价按受赠前赠与人的购房或受让原价确定。赠与行为不符合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其原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赠与人的转移价值确定。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时间孰先的原则确定。但对符合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情形的,其购入时间仍按离婚前的原购入时间确定。
关注点:A赠于B,B再转让,如果A赠与B免税,则B转让时扣除原价就为A的原价,如果A赠与B征税,就应当以核定赠与价作为原价,保持了赠与链条的一致,A可以享受减免,但是B跑不掉营业税。
四、水利工程水费营业税征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精神,对水利工程(经营)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按照“服务业”税目中“其他服务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23: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3号)
一、销售地下管道业务,属于构筑物的销售,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关注点:和增值税打架了,市政管道水利管道属于构筑物,但其它管道是属于设备的。
二、纳税人从事清洁、养护、修复业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暂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关注点:和总局文件精神打架,和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养护还是应当征收建筑业。
三、对个人独资企业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回投资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关注点:个人独资企业业主当初将名下房产做为个人独资企业时,法律上就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不存在转移回投资者的说法,还是业主个人的财产,营业税不征,契税不征。
五、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前发生但未作税务处理的事项,依据本公告执行。
财税〔2011〕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23: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
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三条规定的“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23: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建筑业管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项目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苏地税规〔2011〕12号)
第六条  纳税人应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项目登记。
第七条  纳税人在办理项目登记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程承包、分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3)(纳税人为分包方时可不提供);
(四)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 代开票纳税人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或《建筑工程项目付款证明》(见附件7);
(二)分包方开具的分包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本办法所称分包款发票均包括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见附件8);
(四)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所涉金额不得在建筑业发票上开具: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价款;
(二)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销售额;
(三)省级以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在取得分包单位开具的分包款发票后,方可在计算当期营业额时扣除该笔分包款项。
纳税人应将工程分包项目单独设置明细帐,分项目单独核算。纳税人将建筑业项目进行分包时,如果当期计算的营业额为负数,可以结转以后纳税期继续抵扣,但不同项目间的营业额正负差不得相抵。如最终清算或办理最后一次纳税申报时纳税人的营业额为负数,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退税数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已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除装饰工程外,纳税人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价款,应并入其营业额;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价款,不计入其营业额。
第三十一条  进行一般登记的建筑业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项目预清算:
(一)外来施工方承揽本地的建筑业项目;
(二)本地纳税人承揽本地建筑业项目,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三)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预清算的。
符合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建筑业项目,除进行项目预清算外,还需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项目最终清算。进行一般登记但不符合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建筑业项目,只进行项目最终清算,不需进行项目预清算。
工程涉及总分包的,由总包方办理预清算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建筑业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项目预清算:
1、累计开票额已达合同金额80%;
2、已到项目登记的竣工时间;
3、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已完成竣工决算报告;
5、省辖市级以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预清算只进行一次。
第三十八条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应在相关分包方已全部办妥注销登记手续后,总包方方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25 08: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道,能给个打包文件不?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wojiushixu@126. 发表于 2012-6-25 08:20
道道,能给个打包文件不?

呵呵,能下午发上来~~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11: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wojiushixu@126. 发表于 2012-6-25 08:20
道道,能给个打包文件不?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25 13: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六六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29 19: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复习了谢谢!!!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29 19: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习了谢谢!!!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5-11-26 15:17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