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楼主: xiulh888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2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8项)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诉讼管辖

  (三)起诉和受理

  (四)审理和判决

  1.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回避制度。

  4.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5.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6.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五)侵权赔偿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3.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中,不正确说法是( )。

  A.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签署地法院管辖

  B.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D.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22: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责任的种类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三种责任种 类具体责任
1.民事责任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
  A.停止侵害
  B.拘役
  C.罚款
  D.排除防碍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的形式。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而拘役是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形式,罚款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3 10: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7 13: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啊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8 12: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超感谢啊。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8 15: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就靠你汇总的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11: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 10: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啦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 11: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楼主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4 11: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您给我们提供的资料
辛苦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8-16 14:28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