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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ulh888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辅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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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8: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掌握)
  1.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及处罚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
  ④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⑤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仿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1)中的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与(2)中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区别。前者纳税人来办登记,只是来晚了。后者是指纳税人根本没来办理税务登记。
  注意:(1)中②纳税人未按规定设账与(3)中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账在处罚上的不同。扣缴义务人的处罚上限较低。
  注意:(2)中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等行为的处罚起点高,处罚重。
  注意与税款无关的行为违法的处罚,按一定额度处罚。
  注意与税款有关的处罚,按未缴少缴税款的倍数处罚。
  2.欠税行为及处罚
  处罚对象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的处罚上限比纳税人的低。
  纳税人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欠缴义务人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偷税行为及处罚
  注意偷税的概念,要具备各种手段,同时必须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在偷税上的处罚是相同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抗税行为及处罚
  当事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行为:暴力或威胁。
  征管法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与第6条骗税行为的处罚相同。
  5.行贿行为及处罚
  只有刑法上的处罚,与第6条骗税行为刑法上处罚相似。
  6.骗税行为及处罚
  当事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纳税人。
  行为: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
  征管法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7.其他违法行为及处罚
  (1)非法印制、转借、倒买、变造、伪造完税凭证的处罚起点高,处罚重。一般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2)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4)税务机关依照《征管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大家自己做个归纳。
  典型考题
  06年单选题
  3.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
  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
  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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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8: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辅导:第三章(1)

第一节 企业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一、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代理设立税务登记操作规范(掌握)
  法定期限30日:指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发证日期。
  《税务登记表》分三种类型,分别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临时任务登记纳税人。
  例题: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是(  )。
  A.某公司职员张霞,在外兼职会计工作
  B.某工商局张科长的夫人,在外开设小卖部一间
  C.某市审计局李处长,受审计局领导委派去下属审计机构讲课
  D.某农民将自己耕种的蔬菜带到城市集贸市场销售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不用办理税务登记,选项B属于是从事单独的个体经营,所以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二、变更税务登记
  (一)需要进行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形
  教材上共列举了11类,但不好记忆,这里编了个口决,让大家记一下:
  法人名称变住所,地点性质改隶属;
  增撤机构和资本,银行账号有权属;
  经营范围和方式,还有期限要变更。
  (二)进行变更税务登记的管理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的内容无关,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之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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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8: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作为一名注册税务师该如何为企业代理变更税务登记
  1、代理变更税务登记申报
  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及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的内容无关,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及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2、代理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提交税务机关审核
  3、领取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有关资料
  三、停业、复业登记
  (一)停业、复业登记的管理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要交还税务机关。
  注意问题:这个规定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对于其他公司不适用,因为其他公司、单位可以纳税时进行零申报,也就不需要办理停业登记了,当然也不存在复业问题。
  四、注销税务登记
  注意:1这里的时间,基本为15日,这是与前面说的税务登记30日时间规定的区别。
  2注销前应结清的涉税事项应为7项。
  注:提供一个思路掌握所有的代理操作要点
  无论是开业时的税务登记也好,还是开业后有了变更事项、及停业、复业税务登记也好,甚至是注销时的税务登记也好,其实实质操作步骤都是一样的,只有三步:
  
  例题:企业因法人资格被依法终止,现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注册税务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 )等凭证资料之后,方可依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A.结清应纳税额
  B.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件
  C.补缴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D.缴销发票
  E.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件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税务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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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8: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ulh888 于 2010-9-9 08:29 编辑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辅导:第三章(2)

第二节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1.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商业企业除外),若当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之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局提出书面申请。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4.商业经营新办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一般先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经过3个月或半年时间的考核后,再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二)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掌握)
  1、 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了解企业是否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等,写出核查报告,送交国税局。
  2、 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反映。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注册税务师应怎么办;认定为临时纳税人的,注册税务师应怎么办;
  报送资料:企业设立的合同、章程、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报表和证件、已实现销售的情况、会计财务核算资料。
  条件:可能实现或已实现的销售额、会计财务办法与制度、财务人员办税能力。
  二、税种认定登记代理实务
  (一)税种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1.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和纳税申报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科申请税种认定登记。
  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申请报告。
  2.对纳税人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纳税方法等做出确认,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的有关栏目中注明,或书面通知纳税人税种认定结果,以此作为办税的依据。
  (二)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1、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注册税务师应在核查纳税人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事项深入调查。特别是对于增值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事项,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消费税适用项目、税率的纳税事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认定,以及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认定。
  2、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应分别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例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机构所在地为A地,其分支机构在B地,应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A.A地
  B.B地
  C.A地和B地
  D.A地或B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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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8: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ulh888 于 2010-9-9 08:30 编辑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辅导:第四章(1)

第四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
  历年分值大约3分左右,考试以单选、多选题为主。
  第一节 发票领购代理实务
  增值税纳税人发票领购到国税局办理,营业税纳税人发票领购到地税局办理。如果一个企业以增值税为主并兼有营业税的经营项目,就应该分别到国税和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发票主要是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每种发票都有特定的使用范围。
  一、发票种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有关增值税计税资料者。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取得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从1995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而改用普通发票。
  6、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捐税凭证。
  注意:前者不分销售对象,后者销售对象为使用单位。
  (二)普通发票的使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可以说是在行业发票划分的基础上再细分。
  1、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
  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工业企业材料销售统一发票、工业企业加工产品统一发票、工业加工修理统一发票、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农 林牧水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机动车专项修理专用发票、电业局电力销售专用发票、自来水公司水销售专用发票、公共事业联合收费处缴费专用发 票、临时经营发票等。
  2、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
  建筑安装企业统一发票、旅店业统一发票、饮食业统一发票、广告业统一发票、社会服务业统一发票、代理购销业务统一发票、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社会办医疗机构收费统一发票、产权交易专用发票、房屋出租专用发票、全国联运行业统一发票、水路货运结算发票、临时经营发票等。
  3、货物运输发票
  主要问题
  具 体 规 定
  纳税人
的认定
  ①从事货物运输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②铁路、管道、国际海洋运输业务,装卸搬运以及公路、内河客运业务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办理税务登记前发生的货物运输劳务征税问题
  ①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至取得税务登记证期间提供的货运劳务,主管地方税务局可为其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②30日内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主管地方税务局按规定进行处理,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至取得税务登记证期间提供的货运劳务可为其**
③凡发现代开票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符合税务登记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关于货运发票开具问题
  ①代开票纳税人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在代开货物运输发票时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款的7%预征城建税、3%征收教育附加费,同时按开票金额33%预征所得税,年终时进行清算。
②不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车籍地由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关于税款核定征收问题
  ①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
②单位和个人自备车辆偶尔对外提供货运劳务的,代开票时对其按次征税
③定期定额征收时,为避免发生重复征税,可采取以下征收方法:
a、 代开票时按规定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
b、 代开票纳税人采取按月还是按季结算,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
c、 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大于定额税款的,不再缴纳定额税款;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小于定额的,则补缴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与定额税款差额部门
  关于货运发票的抵扣问题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应税劳务所取得的自开票或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单位和物流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③发票可以在自发票开具日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④2004.3.1以后取得的货运发票,必须按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否则不予抵扣
⑤取得的联运发票应当逐票填写在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的“联运”栏次内
⑥取得的内海及近海货运发票,可暂填写在抵扣清单的内河运输栏内
  【例题】关于货物运输发票的各项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铁路运输、管道运输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不需要报送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
  B.对于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前发生的货物运输劳务,不得再为其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C.代开票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年终时要进行所得税清算
  D.在代开票时已征收的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或者免征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应在下一征期退税
  E.个体运输户可以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答案】BCE
  【解析】B项,单位和个人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 登记的,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至取得税务登记期间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后,主管地方税务局可为其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C项,对代开票纳 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年终不再进行所得税清算;E项,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三)专业发票
  包括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专业发票可由政府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不套印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监制章,也可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纳入统一发票管理。
  二、发票领购管理规程
  (一)发票领购的适用范围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属于法定的发票领购对象;
  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和其他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二)发票的领购手续
  按发票管理法规的规定: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及财务印章等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对于跨省、市、自治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三、代理领购发票操作要点 
  (一)代理自制发票审批程序与操作要点
  注意:自制发票仅限于普通发票
  (二)代理统印发票领购操作要点
  第一,批量供应。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财务制度较健全、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纳税人。
  第二,交旧购新。用票单位交因旧的发票存根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留存,才允许购领新发票
  第三,验旧购新。税务机关审验旧发票存根后,由用票单位自己保管。
  后两种方式适用财务制度不太健全、经营规模不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
  注意三种方式的区别及各种方式的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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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8: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辅导:第四章(2)

第四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
第二节 发票填开的要求及操作要点
  一、发票的开具要求
  开具要求
  具体内容
  开具使用的要求
  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并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不得转借、转让或者**;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开具时限的要求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采用交款发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将货物作为投资或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开具地点的要求
  限于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开具,有些仅限于在本县、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或者运输发票,更不得携带、邮寄或者运输发票出入国境
  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要求
  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同时,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二、发票填开的操作要点
  1、发票的开具
  一般情况下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但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一是收购单位收购货物或者农副产品付款时,应当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二是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2、发票的填写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或者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3、发票的取得
  任何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4、发票的作废
  普通发票:注明“作废”字样
  专用发票:注明“误填作废”字样
  【例题】以下属于可以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有( )。
  A.甲造纸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林木
  B.乙啤酒厂向废品收购站收购旧啤酒瓶
  C.某工业企业向自由职业者张某支付5000元劳务费时
  D.丁是独立核算的白酒经营部,从关联酒厂购进白酒
  【答案】AC    
  【解析】选项B可以由废品收购站给企业开具废旧物资发票;选项C不用开具发票;选项D应由关联酒厂开具销售发票。
  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有两种情况:一是收购单位收购货物或者农副产品付款时,应向收款人开具发票,二是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例题】关于发票的填写,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甲商店销售货物,由于购买者无法确定其单位全称,要求甲商店不要填开购货方单位名称,由购买者单位的会计补填发票联;之后再打电话告知具体单位名称,由甲商店补填剩余联次
  B.甲商店零售货物,某企业采购了20余种办公用品,由于发票样式中产品品种行次不够,所以在发票中统一填写为其中一种办公用品,不列明其他办公用品
  C.甲商店销售货物开具发票时,由于开票人失误,忘记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二天取回原发票补盖发票专用章
  D.甲商店销售货物按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开票人的错误,将对方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号填错,对方单位将发票送回重开时,开票人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答案】ABD    
  【解析】A选项应该是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B选项票面品名应该与货物相符;D选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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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8: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辅导:第四章(3)

第四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
  第三节 发票审查代理实务
  一、代理发票审查的基本内容
  (一)普通发票代理审查操作要点
  1、审查发票基础管理情况。包括发票管理人员的配备、发票存放的安全性、发票取得与开具管理环节的严密性等。
  2、审查发票领购、发放、保管情况。
  3、审查发票使用情况。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审查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第二,审查发票有无超经济范围填开的问题,填开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第三,审查发票取得是否符合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无转借、代开或虚开发票的问题。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审查操作要点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范围。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取得。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缴销。从开具第一张专用发票的时间算起至60天内要办理缴销手续。
  二、代理发票审查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
  具体运用
  对照审查法
  将用票单位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与《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的情况核对,审查私印发票、丢失发票、转借发票、虚开发票等问题
  票面逻辑推理法
  1、利用发票的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2、利用发票和企业经济业务的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1、普通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1)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法定标志之一。
(2)从发票联底纹、发票防伪专用纸等方面识别。
(3)采用发票防伪鉴别仪器,识别是否为统一的防伪油墨。
2、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1)对照光线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看是否为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带有水印图案的防伪专用纸印刷。
(2)用紫外线灯和发票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
  【例题】关于发票审查代理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要按规定的期限缴纳专用发票,对于填开有误的专用发票要加盖“作废”章后予以缴销
  B.代理发票审查一般不单独进行,而是注册税务师在计算填报纳税申报表和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之前所做的准备工作
  C.发票审查中票面逻辑推理法是指利用发票票面所列的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D.用紫外线灯和发票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特定的审查方法
  E.对照审查法是将用票单位的《发票领购簿》与发票领用存登记表的情况进行核对
  【答案】BD
  【解析】对于填开有误的专用发票要加盖“误填作废”的条形专用章后予以缴销,A不正 确;发票审查票面逻辑推理法包括两方面,一是利用发票的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审核,二是利用发票和企业经济业务的关系进行分析审核,C不正确; 对照审查法是将用票单位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与《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的情况核对,审查私印发票、丢失发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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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22: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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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11: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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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07: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我想今年考注税。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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