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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掌握) 1.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及处罚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 ④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⑤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仿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1)中的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与(2)中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区别。前者纳税人来办登记,只是来晚了。后者是指纳税人根本没来办理税务登记。 注意:(1)中②纳税人未按规定设账与(3)中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账在处罚上的不同。扣缴义务人的处罚上限较低。 注意:(2)中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等行为的处罚起点高,处罚重。 注意与税款无关的行为违法的处罚,按一定额度处罚。 注意与税款有关的处罚,按未缴少缴税款的倍数处罚。 2.欠税行为及处罚 处罚对象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的处罚上限比纳税人的低。 纳税人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欠缴义务人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偷税行为及处罚 注意偷税的概念,要具备各种手段,同时必须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在偷税上的处罚是相同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抗税行为及处罚 当事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行为:暴力或威胁。 征管法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与第6条骗税行为的处罚相同。 5.行贿行为及处罚 只有刑法上的处罚,与第6条骗税行为刑法上处罚相似。 6.骗税行为及处罚 当事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纳税人。 行为: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 征管法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7.其他违法行为及处罚 (1)非法印制、转借、倒买、变造、伪造完税凭证的处罚起点高,处罚重。一般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2)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4)税务机关依照《征管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大家自己做个归纳。 典型考题 06年单选题 3.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 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 标准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