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楼主: xiulh888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汇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9 14: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4: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ulh888 于 2010-4-10 14:33 编辑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2.5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
·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结束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分类: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二)协商解除
1.概念 协商解除,又称意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合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特征 协商解除的法律特征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
(3)协议解除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的约束;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法定解除
·概念: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劳动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由单方提前终止。
·分类: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1: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注2: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1:此情况与前面所讲”
(二)服务期”中”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中的8种情形完全一致.
注2:对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注1:在上述这两种情形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2:对于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归纳: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序号
情形
内容
1
提前通知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随时通知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
不需事先告知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考点练习】
【例题1·单选题】李某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为此,李某需提前( )天通知该公司解除合同。
A.3 B.10 C.30 D.60
『正确答案』A
【例题2·单选题】李某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试用期已满便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下列符合规定的是( ).
A.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劳动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A、B属于试用期的规定,书面或口头均可;C属于可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D属于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的情形。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1: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注2:如果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但却没有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注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情形。 例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另外,在具体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例如如果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是即时通知而没有额外支付l个月工资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注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1: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注2: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必须充分符合上述情形,例如依据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有关于录用条件的规定以及劳动者表现的纪录等有关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所依据的理由实际上不能成立,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3)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注1: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
注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对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l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如果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
注2: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归纳: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一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就终止,但也有例外。如果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l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上述6种情形与“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4种情形中的第四种”不得解除”的6种情形是完全一致的;
注2:上述第2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一)效力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即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三)赔补问题 1.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法,且符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同时没有支付的,则可以责令其支付;如果仍不支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四)出具证明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4.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对已履行和未履行的部分均发生效力
B.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C.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D.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正确答案』D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的概念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补偿金。
注1:前提是劳动者无过错
注2: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
注3: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
1.适用条件不同。
·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上补偿:
·违约金则是约定的,是针对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 ·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性质不同。
·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
·违约金和赔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3.支付主体不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
·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注:不包括劳动者“提前通知”的情形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1.概念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或者简写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3.归纳:
4.提示:
注1: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即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在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而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只是2008年1月1日前后,补偿基数的计算略有不同:2008年1月1日以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1年的,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均按1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2008年1月1日后,6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按l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2:对于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王某于2000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07年7月1日,公司与王某又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则该公司需支付( )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A.半  B.1 C.3  D.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业务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新规定;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适用该规定。因此,王某2000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王某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6月30日期满终止,年限正好6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例题·单选题】王某于2000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07年7月1日,公司与王某又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5月30日,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该公司需支付( )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A.半  B.1 C.3  D.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新旧规定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小张从2000年7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在该单位工作,年限为7年11个月,公司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为: 8个月×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4: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ulh888 于 2010-4-10 14:44 编辑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2.6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1.概念 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法律依据 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考点练习】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劳动争议适用范围的有( )。
A.张某因被辞退要求复职被拒绝
B.王某要求公司增加福利待遇被拒绝
C.李某因履行购销合同与公司发生争议
D.赵某因加班增加劳动报酬与公司发生争议
『正确答案』ABD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和方法
1.解决原则: 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2.解决方法:
(1)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注:解决方法多样;协商与调解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直接仲裁,但不能直接诉讼(必经仲裁)。
【考点练习】 【例题•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正确答案』×
二、劳动调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可受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二)调解员
1.对于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其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
•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2.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三)劳动调解程序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劳动调解”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应以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B.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C.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诉讼
D.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B
三、劳动仲裁
•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注1: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注2: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注3: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与本书第一章所讲的仲裁不同。 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l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2008年l2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l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而第一章所讲的仲裁,其法律依据是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一)劳动仲裁参加人、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仲裁管辖
1.劳动仲裁参加人
(1)当事人 第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三,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第四,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第五,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2)当事人代表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3)第三人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4)代理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②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③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劳动仲裁参加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B.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C.劳动者死亡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D.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A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B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C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劳动仲裁机构 劳动仲裁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第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
(4)律师执业满3年的。 3.劳动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三,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二)申请和受理
1.申请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l年。
①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③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l年内提出。
(2)时效的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时效的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仲裁申请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仲裁受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三)开庭和裁决
1.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仲裁庭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回避制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开庭程序
(1)开庭通知和延期申请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三,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四,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开庭审理
①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③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④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3.裁决
(1)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
①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②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审限(审理期限)
①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②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l5日。
③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4)裁决
第一,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第二,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三,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l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六,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四、劳动诉讼

(一)劳动诉讼申请范围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l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诉讼程序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4: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2.7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依法律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7.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B.劳动合同依法律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工会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D.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AB
(三)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调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可受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二)调解员

1.对于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其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
•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2.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三)劳动调解程序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劳动调解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应以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B.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C.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诉讼
D.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B
四、劳动仲裁
•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1: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3: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与本书第一章所讲的仲裁不同。
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是2007l2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自20085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2008l2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l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911日起施行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而第一章所讲的仲裁,其法律依据是199483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19959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一)劳动仲裁参加人、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仲裁管辖

1.劳动仲裁参加人
1)当事人
第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三,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第四,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第五,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2)当事人代表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3)第三人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4)代理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劳动仲裁参加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B.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C.劳动者死亡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D.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A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B劳动者可以推举3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C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劳动仲裁机构
劳动仲裁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第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
4)律师执业满3年的。
3.劳动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三,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二)申请和受理

1.申请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l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l年内提出。
2)时效的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时效的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仲裁申请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仲裁受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三)开庭和裁决

1.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仲裁庭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回避制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开庭程序
1)开庭通知和延期申请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三,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四,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开庭审理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3.裁决
1)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审限(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l5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4)裁决
第一,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第二,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三,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l2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六,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五、劳动诉讼
(一)劳动诉讼申请范围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l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诉讼程序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4: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3.1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考情评析】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计算分析题
综合题
合计

2009 1 2 — 5 — 8
2008 2 2 1 5 — 10
2007 1 2 — 5 — 8
1.本章是考试重点内容之一;
2.本章在考试中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分析题的形式考核,尤其是计算分析题,属于必考题,分值为5分;
3.本章的题量在以往的考试中一般为35题,分值为810分;预计2010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将有所增加。
【考试大纲】
本章分为9节: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征税范围
第四节 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第八节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1:掌握:第3456节;
熟悉:第2789节;
了解:第1节。
2:重点+难点:第五节营业税计税依据。
【考点精讲】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1:性质
2:范围(9个税目)
3:对象(营业额)
4:发展
我国古代具有营业税的性质
1.商贾虞衡(周代);
2.算缗(min)钱(汉代);
3.市肆门摊税(明代);
4.铺间房税、牙当(清代)。
二、营业税的特点
(一)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
(二)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三)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4: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3.2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这里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这里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铁路运输的纳税人:
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
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
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
4)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4.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一)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考点练习】
【例题1•单选题】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的时间是( )。
A.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B.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C.在项目完工之日起30日内
D.在项目完工之日起90日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扣缴义务时间。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例题2•判断题】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扣缴义务规定。在境内设有经营机构的,无须进行扣缴义务。
来源:考试大-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4: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3.3


第三节 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对营业税征税范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3.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劳务。
4.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5.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或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有( )。
A.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商标权,该商标权在中国使用
B.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商标权,该商标权在中国使用
C.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处位于甲国房产
D.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处位于中国房产
『正确答案』ABD
【例题2•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 )。
A.汽车的修配
B.商标权的转让
C.房屋的装修
D.机器设备的修理
『正确答案』BC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概念
1.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
兼营行为包括:同一税种,不同税率;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兼营免税项目等三种形式。
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
(二)混合销售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判定标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为混合销售:

1)同一收款人;
2)同一付款人;
3)同时发生。
(三)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税收政策

1.混合销售行为适用的税收政策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即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流转税,或者征增值税或者征营业税。
2)特例: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兼营行为适用的税收政策
1)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混合销售行为的基本特征为( )。
A.既涉及货物的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B.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C.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
D.从不同购买方取得货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而兼营是从不同购买方取得货款,注意区分。
【例题2•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的是( )。
A.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B.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电信服务
C.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行为。选项D,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四)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1.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一律征收营业税;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4.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而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5.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6.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7.20047l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考点练习】
【例题•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应纳营业税的有( )。
A.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
B.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
C.电信部门单纯销售手机
D.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正确答案』BD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5: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3.4


第四节 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现行营业税的税目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共设置了9个税目。
税目与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3%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五大类。
2.陆路运输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3.打捞也可以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税。
4.航空运输中与航空直接有关的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也按照航空运输业务征税。
5.装卸搬运中包括搬家业务;与仓储业务分开。
6.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搬家、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
7.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考点练习】
【例题1•单选题】打捞业务取得劳务收入5万元,则应比照( )税目征收营业税。
A.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
B.交通运输业-水路运输
C.服务业-代理业
D.服务业-租赁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打捞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收营业税。
【例题2•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业务应按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的有( )。
A.程租业务
B.期租业务
C.湿租业务
D.干租业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程租、期租、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光租、干租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二)建筑业(3%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等内容。
1.建筑工程
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的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注:但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2.安装工程
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3.修缮工程
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工程
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工程作业
是指除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6.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5%

金融保险业包括金融业和保险业。
1.金融是指经营货币和信用融通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1)贷款是指以有偿使用和到期归还为前提,将资金借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包括一般贷款和转贷外汇。
转贷外汇,指将直接从境外借来的外汇资金借与境内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一般贷款,指除转贷外汇外的其他贷款,如自有资金贷款、信托贷款、典当、票据贴现等。
2)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3)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注: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金融经纪业是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业务,包括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
5)其他金融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等。
另外,关注以下考点:
第一,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第三,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第四,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是指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包括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
第五,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业
1)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3%

邮电通信业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1.邮政业务
包括经营各种信函、包裹、汇兑、邮票发行、集邮和邮件运输、报刊发行等邮政业务活动。
2.电信业务
包括经营电话、电报、移动通信、无线寻呼、数据传输、图文传真、卫星通信等电信业务和电信传输活动(如服务、微波总站系统单位等)。
3.其他邮政电信业务
1)销售邮务物品是指邮政部门在提供劳务同时附带销售与邮政业务相关的各种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的业务。
2)电话安装是指为用户安装或移动电话机的业务。
3)销售电信物品是指在提供电信业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的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的业务。
4)其他邮政电信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邮政电信业务。
(五)文化体育业(3%

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1.文化业
是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1)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2)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
1: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3: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播映税目征收营业税。
3)其他文化业。是指从事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及演讲、报告会,图书、杂志、报纸及其他资料的借阅业务等。
4)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注: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体育业
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注: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考点练习】
【例题•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经营活动应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的有( )。
A.电台播音
B.电视台播映广告
C.时装表演
D.录像厅放映录像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文化体育业税目。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六)娱乐业(5%20%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七)服务业(5%

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1.代理业
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范围内的业务,包括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3)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3.饮食业是指经营饮食服务的业务。
4.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注: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仓储业
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6.租赁业
是指出租人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业务。
1)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7.广告业
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注: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8.其他服务业
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
注: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 )税目征收营业税。 
A.文化体育业
B.娱乐业
C.服务业-代理业
D.服务业-租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税目。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八)转让无形资产(5%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1.转让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
4)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注: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4.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5.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6.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的有()。
A.甲企业将其原有名称有偿转让给乙企业(转让单位名称)
B.某画家转让其作品的著作权
C.甲企业以其商标权投资入股
D.土地租赁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税目。
(九)销售不动产(5%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2.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如树木、庄稼、花草等。
3.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4.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是( )。
A.在中国境内销售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B.在中国境内销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C.在中国境外销售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D.在中国境外销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正确答案』B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属于销售(包括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的有( )。
A.单位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
B.单位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
C.单位转让不动产的永久使用权
D.单位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使用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税目确认。单位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使用权实质是出租行为,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5: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3.5


第六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关于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归纳
(一)全额计税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计征营业税: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差额计税
具体参见分行业营业税税收政策
注:营业额扣除有关项目的合法有效凭据。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营业税有关规定可以扣除有关项目金额后余额确定营业额的,纳税人必须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相对应的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纳税人不提供或提供的扣除有关项目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三)核定计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如单位和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自建自售房屋建筑物中自建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地处某县城的甲施工企业属于内资企业,5月份将自建的一幢楼房部分出售给乙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部分留作自用。该楼房的建筑安装总成本为1200万元,留作自用的部分占建筑安装总成本的30%,无同类工程价格,其成本利润率20%。对外销售部分楼房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则该甲施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A.31.18   
B.150   
C.181.18   
D.24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该甲施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130%×1+20%÷13%×3%+3000×5%31.18+150181.18(万元)。
二、关于营业税通用税收政策(不分行业)的一般规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5.2004l21起,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6.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须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一旦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某运输公司5月份取得客运收入50000元,其中含1%的保险费;取得货运收入58000元,其中付给其他联运公司运费18000元。当月购买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11700元。该公司5月份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元。
A.1000
B.1500
C.1540
D.27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应纳税额=50000×3%+5800018000×3%11700÷1+17%×17%1000(元)。
三、关于分行业营业税税收政策的规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1.税收政策(3%
1)差额计税: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除差额计税以外,均推定为全额计税。
2.【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收入应以收入全额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有( )。
A.运输企业在境内载运货物出境改由境外企业承运取得的全部收入
B.水运部门从事客运取得的全部收入
C.公路联运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
D.建筑房屋的工程造价和价外费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例题2•单选题】某汽车运输公司5月份取得运输收入50万元,同月该公司转让一间废旧仓库(自建)的永久使用权,取得的销售收入200万元,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A.1.50   
B.10   
C.11.50   
D.1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应纳税额=50×3%+200×5%11.5(万元)。
(二)建筑业
1.税收政策(3%
1)差额计税: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的,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营业额。
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2)全额计税: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纳税人自建行为
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不征营业税;
自建自售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缴纳两道营业税。自建行为,按照建筑业缴纳3%的营业税;自售行为,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
自建自租房屋建筑物,按照服务业――租赁缴纳5%的营业税。
自建自投(投资)房屋建筑物(共担风险),不征营业税。
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缴纳营业税的是(  )。
A.桥梁大修 
B.厂家销售空调并安装
C.自建自用建筑物 
D.自建自售建筑物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厂家销售空调并安装缴纳增值税;自建自用建筑物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2•单选题】某乙建筑公司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甲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该公司取得的工程价款为1358万元,另外,该工程耗用甲公司提供的设备款800万元,建筑材料、动力款600万元,同时甲公司给予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42万元。则乙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18   
B.42   
C.60   
D.8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应纳营业税=(1358+600+42×3%60 (万元)。
【例题3•单选题】某乙建筑公司承包甲公司的一项通信线路工程,该公司取得的工程价款为1300万元,其中所使用的电缆价值300万元。另外甲公司给予建筑公司优质工程奖40万元。则乙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9   
B.10.2   
C.31.2  
D.40.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纳营业税=(1300300+40×3%31.2(万元)。
(三)金融保险业
1.税收政策(5%
1)差额计税:
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计算公式为:本期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1: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2: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但买入价应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
3: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
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计算公式为: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代收业务
金融企业从事代收电话费、水费、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无赔偿奖励业务
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
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全部收入。
办理初保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l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1: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
2:计税依据=储金平均余额×人民银行公布的l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2.【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按现行营业税规定,金融机构的下列行为中,不应征收营业税的是(  )。
A.销售支票  
B.转让有价证券
C.销售金银  
D.存款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2•多选题】中国人民银行的下列贷款业务中,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是(
)。 

A.对金融企业的贷款       
B.对金融企业以外的单位贷款 
C.对金融企业以外的个人贷款   
D.委托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3•多选题】在营业税中,关于金融保险业计税依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税
B.金融商品转让以买卖差价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C.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D.金融机构的贴现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税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金融保险业的计税依据。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邮电通信业
1.税收政策(3%
1)差额计税:
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账,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票上注明折扣折让额,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
2.【考点练习】
【例题1•单选题】某邮局10月份邮寄业务收入10万元,信封信纸销售收入2万元,其他邮政业务收入5万元。附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取得报刊发行收入20万元。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0.30   
B.0.45   
C.0.51   
D.1.1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应纳营业税=(10+2+5×3%0.51(万元)。
【例题2•单选题】某电信局6月份取得话费收入50万元,电话机安装收入20万元,出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代办电信工程收入40万元。该电信局当月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万元。
A.1.50   
B.2.10   
C.2.70   
D.3.9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应纳营业税=(50+20+20×3%2.70(万元)。
(五)文化体育业
1.税收政策(3%
1)差额计税: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2.【考点练习】
【例题1•单选题】某有线电视台6月份取得如下收入:有线电视节目收视费收入10万元,有线电视初装费收入3万元,点歌台栏目点歌费收入0.7万元,广告播映收入6万元。则该有线电视台当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A.0.30   
B.0.39   
C.0.411  
D.0.71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应纳营业税=(10+0.7×3%+3×3%+6×5%0.711(万元)。
【例题2•计算题】甲单位组织演出全部票价收入100万元,其中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乙单位场租费20万元,付给经纪人佣金10万元。要求计算:
1)甲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 
2)乙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 
3)经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1)甲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1002010×3%2.1(万元) 
2)乙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20×5%1(万元)
3)经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10×5%0.5(万元) 
【例题3•计算题】某展览馆2月取得门票收入1万元,馆内设置的保龄球馆取得经营收入8万元,给某民间艺术团提供表演场所取得收入0.8万元。计算该展览馆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假设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
『正确答案』应纳营业税=(8+0.8×5%0.44 (万元)
注: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六)娱乐业

1.税收政策(5%20%
计税依据:全额纳税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2.【考点练习】
【例题1•计算题】某文化馆4月份下乡文艺演出取得收入5000元,将其部分房产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500元,开设台球厅取得收入15000元,设立的电子游戏机取得收入20000元。计算该文化馆4月份应纳营业税。(假设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台球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电子游戏机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正确答案』应纳营业税=(3500+15000×5%+20000×20%4925(元)。
【例题2•计算题】某饭店5月份取得客房收入300万元,餐厅收入100万元,销售自酿啤酒20吨,取得收入40万元;打字、复印收入10万元;代理订购飞机票、火车票服务取得手续费收入2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5万元,出售饮料、烟、酒收入10万元,收取点歌费15万元。计算该饭店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假设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正确答案』该饭店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300+100+40+10+2×5%+5+10+15×20%28.6(万元)。
(七)服务业
1.税收政策(5%
1)差额计税:
代理业
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1服务性单位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其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2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3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从委托方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和缴纳的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4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查验费、打单费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费用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旅游业
1旅游业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
广告业
营业额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刊登、发布等活动取得的广告收入。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仓储业
营业额为经营仓储业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费用。
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其他服务业
营业额为发生其他服务业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和价外费用。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探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消费者持服务单位销售或赠与的固定面值消费卡进行消费,应确认为该服务单位提供了营业税服务业应税劳务,发生了营业税纳税义务,对该服务单位应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消费者持卡消费时,服务单位所冲减的有价消费卡面值额。
2)全额计税
旅店业的营业额为提供住宿服务的各项收入。
饮食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
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企业的下列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有(  )。
A.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施工收入
B.建筑设计院进行工程设计收入
C.民政部门取得的社会福利彩票收入
D.彩票代销点代销彩票的手续费收入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服务业税目规定。民政部门取得的社会福利彩票收入不征税。
【例题2•计算题】某旅行社5月份组织境内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共计35万元,其中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共计8万元,付给境内其他接团企业费用12万元。计算该旅行社当月应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应纳营业税=(35812×5%0.75(万元)。
(八)转让无形资产
1.税收政策(5%
1)差额计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除差额计算规定,其余一般推定为全额计税。
2.【考点练习】
【例题•多选题】甲乙方合作建房,甲方以土地使用权换取乙方的房屋所有权,则( )。
A.甲方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B.甲方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C.乙方按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D.乙方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税目。
(九)销售不动产
1.税收政策(5%
1)差额计税:
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0091 1 日至1231,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全额计税:除差额计算规定,其余一般推定为全额计税。
2.【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住宅的销售,免征营业税的有( )。
A.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销售
B.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销售
C.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销售
D.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销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收优惠。选项BC属于差价计税;选项D属于全额计税。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5: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3.6


第七节 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一、营业税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1:营业税起征点,即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2: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3: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考点练习】
【例题1•判断题】某人提供咨询服务按次缴纳营业税,假设本次取得收入150元,则应纳营业税7.5 元。(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起征点。
二、营业税税收减免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或国务院的其他规定,下列项目减征或免征营业税:
1.金融保险类
1)保险公司开展的l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6)经国务院批准,对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7)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8)对被撤销金融机构用财产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
9)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0)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免征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以及利用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1)对QFIl(合格境外机构)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12)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13)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1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按以下规定免征营业税:
企业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予征收营业税;
企业处置股权重置资产(包括债转股方式处置)所取得的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企业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所取得的收入,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属于货物的,应当按照增值税条例及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2.科技信息类
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科研单位承担以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而取得的收入(包括科研经费),属于技术开发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包括县级市、区、旗)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科普单位进口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免征其应为境外转让播映权单位代扣(缴)的营业税。
这里所称的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4)自20081120101231,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自20081120101231,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科研单位为研制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提供设计、实验、检测等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文化教育类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7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
8)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9)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10)自200711日起,至20091231 日止,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在20091120131231期间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091120091231
4.军转、残疾和下岗再就业类
1)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2)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从200011日起,对安置随军家属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5)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缴营业税中退还。
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6)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7)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医疗卫生类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免征营业税。
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6.其他业务类
1)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2)自200381日起,对民航总局及地区民航管理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收取并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以下8项费用不征收营业税: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民航经营活动主体和销售代理企业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民航安全检查许可证工本费;安全检查仪器使用合格证工本费;民航从业人员考试费、执照工本费;航空业务权补偿费;适航审查费。
3)自200811日起20101231,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
4)自20048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
5)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7)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
8)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一是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二是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9)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
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的党费、会费,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10)对在京外国商会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对其会费以外各种名目的收入,凡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11)自200671日起对青藏铁路公司取得的运输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13)自20091 1 日至1231,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4)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15)对企业、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职工住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6)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可以免征营业税。但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17)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享受免税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按邮政企业报刊发行收入的70%计算。
18)自20081215日起,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
19)自20056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纳税人取得下列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有(  )。
A.科研单位转让商标使用权
B.科研单位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C.个人购买的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销售
D.录像厅放映录像
E.保险公司取得的一年以上返还性财产保险收入
F.由残疾人组织开办的饮食服务公司
G.军队空余房产的出租收入
H.企业闲置房产的出租收入
『正确答案』 BG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收优惠。科研单位转让商标使用权不属于技术转让,征税;个人购买的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销售,差额计税;录像厅放映录像属于文化体育业,征税;保险公司取得的一年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收入,免税;由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税;企业闲置房产的出租收入按规定征税。
【例题2•多选题】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营业税规定的有(  )。
A.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B.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开办加工厂免征营业税
C.物业公司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计征营业税
D.企业和个人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期纳税的每月营业额为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
『正确答案』 BCD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8-15 23:27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