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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k99

2010年相关法律的预习内容——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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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
1、行政诉讼中被告对证据的收集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收集。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及其诉讼代理人就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被告可以补充相关证据的情况:
①被告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
②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证据的。
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
人民法院有权主动调取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提供线索,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比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可以由法院调取。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可以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采用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
当事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只有经过法庭质证和审核认定,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对与案件没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应予排除并说明理由。当事人依法新提供的证据,法庭应该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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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不予采纳:
①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②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注意和教材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相区别。

③鉴定结果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三、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重点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
我国行政诉讼中实行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制度。
(二)举证规则(把握)
根据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提供答辨状。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法院可以进行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三)原告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并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原告也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规定,原告在下列情形下承担举证责任: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其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的除外。
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③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④其他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原告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原告在一审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法院将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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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例题17】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一旦进入(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及其代理人就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A、庭审阶段
B、诉讼阶段
C、辩论阶段
D、合议阶段

【例题18】在行政诉讼当中,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形( )。
A、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B、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时限的,应由原告提供没有超过起诉时限的证据材料
C、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D、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被告主动履行职权的,原告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E、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例题19】下列( )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A、无正当理由未在一审提供,而在二审中提供的证据材料
B、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提供的证言
C、以利诱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现场笔录
E、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例题20】在行政诉讼当中,法庭在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时,对( )事实可以直接认定。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自然规律及定理
C、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D、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推定的事实
E、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注:大家先做一下,有问题多多交流,答案会在下章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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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行政诉讼程序
考生可以把其跟民事诉讼程序结合起来一起复习。
在行政诉讼程序之中,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三个程序。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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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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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

【例题21】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缺席判决的有(
)。
A
、法院裁定不予原告撤诉,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B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
C
、原告死亡且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D
、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注:大家先做一下,有问题多多交流,答案会在下章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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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根据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由审判监督权的组织或专职人员,包括原审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认定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也是需要进入再审程序的。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确有错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诉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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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再审案件的审理
1、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2、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作出裁定。
3、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4、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
(3)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4)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5)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6)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例题2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时间内提出。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例题2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 )案件不得实行书面审理。
A、行政复议案件
B、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
C、行政诉讼的二审案件
D、行政诉讼的再审案件

【例题24】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是( )。
A、税务机关违法检察税务相对人的财产
B、税务机关确定征收营业税额错误
C、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处罚违法
D、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例题25】下列情形中,可以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有( )。
A、滥用职权的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例题26】下列情况下,行政诉讼程序应当中止的有( )。
A、原告死亡
B、被告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的
C、案件涉及法律诉讼问题,需要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
D、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中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E、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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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节 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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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1: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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