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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六道轮回

2011年汇算清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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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5: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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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5: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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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5: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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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6: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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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ixue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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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6: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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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7: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以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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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7: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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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9: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方税务分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现将地方税务分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的企业范围
在地方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并由我局负责征管,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汇算清缴期限
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即2012年1月1日—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对2011年度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请务必于2012年3月15日前完成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程序
在我局网站主页-办税服务中心-报表下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下载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V3.06版,同时需在网上报税页面下载客户端初始化文件,然后进行客户端系统的安装。
对已安装过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升级包具体操作步骤:点击计算机屏幕左下角“开始”—程序—客户端系统—客户端系统管理—升级管理—本地升级—升级包—OPEN—确定。安装后即可进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点击纳税人编号的下箭头则出现企业的微机编码。密码:6个8。填报后经审核无误即可插入网上报税的CA证书,按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中的网上申报按钮直接进行网上申报。
四、纳税人申报表
纳税人如需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可以在网址:tax.teda.gov.cn  办税服务中心-报表下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V3.061 下载。
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在网上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和十一张附表(即1主11附);
实行核定征收(即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在网上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和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即1主1附)。
进行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还需在网上填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政策:国税发[2008]114号)
五、涉税事项: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政策依据:地税企所[2010]5号,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事项(见我局发布的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申请资料交到我局报税大厅征收所一窗式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
(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按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报送资料包括汇总清单,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连同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清单申报方式仅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列举的内容,符合条件的非货币资产债权性投资损失和股权(权益)性的投资损失,所有的货币性资产损失以及公告未列举的内容,或不符合条件的非货币资产债权性投资损失和股权(权益)性的投资损失,均应采用专项申报的方式。
2011年度的财产损失受理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
(四)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政策依据:
国税发〔2008〕28号、国税函〔2008〕747号、
国税函〔2009〕221号、国税函〔2010〕39号、
国税函〔2010〕156号
1、对我市行政区划内的总分机构,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所得税。
2、对外省市在我区设立的非法人的分支机构
在我区登记的外省市分支机构应向我局报送其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一式三份)。分支机构纳税人提交的资料交到征收所一窗式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3、在我局登记的总机构纳税人
若需要向其分支机构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该表份数为分支机构数与我局留存两份之和),总机构纳税人将填好的《分配表》交到征收所一窗式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
《分配表》可以在网址:tax.teda.gov.cn  办税服务中心-报表下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下载。
(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纳税人需提供:亏损年度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一份;盈利年度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一份。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和十一张附表(即1主11附)。
(该表请在网址:tax.teda.gov.cn    办税服务中心  ---点击报表下载 ----点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下载)申请资料交到征收所一窗式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
六、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拟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限期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2、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除应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应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注:本通知已列名的文件请在我局网站主页的税收法规中查阅。


(我发表一个地税汇算清缴的文件)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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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9: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
借鉴了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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