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09-4-10 19: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题帮忙解答!!
一、资料背景:
某公司于2007年1月份被市人民政府列入上市辅导企业。为鼓励企业积极上市融资,增强地区综合经济势力,按照市政府规定:已经列入上市辅导的企业,以被列入的上年实际入库的企业所得税为基数,每年增加入库的所得税部分,将区、镇级财政返还部分全部退还给企业作为扶持资金(区、镇级财政返还部分占全部实际人库总额的25%),直到上市为止。但连续五年仍未上市或企业自己取消了上市计划等。企业应该退回政府所返还的这部分扶持资金。
二、具体数据:
假如A公司2006年度实际入库的所得税150万元,2008年度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如下:
1、2008年1月8日缴纳2007年4季度所得税:80万元;
2、2008年4月8日缴纳2008年1季度所得税:150万元;
3、2008年4月18日补缴2007年汇算清缴所得税:30万元;
4、2008年7月9日缴纳2008年2季度所得税:190万元;
5、2008年10月13日缴纳2008年3季度所得税:210万元;
6、2009年1月13日缴纳2008年4季度所得税:180万元;
三、其他与政府往来的事项:
1、应该于2009年4月份支付政府:慈善捐款84万元(此捐款有合格票据);
2、应该于2009年4月份支付政府: 二期土地余款36.80万元(此款有合格票据);
四、要求:
1、上述2008年多入库的所得税按照规定应该退还部分,已经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区、镇财政同意予以返还。但可以用我公司在2009年4月应该支付政府的上述两项款互相顶帐,相互开据合格的票据。对互顶不完的部分可暂挂帐。
2、根据上述资料及要求,列出每步骤的计算过程、作出完整的会计分录(但必须以节约税收成本为最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