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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1 14: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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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增值税发票在运输途中的安全,请你们在收到
发票时将本回执联签字并传真至我公司。谢谢合作!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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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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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收到发票后请尽快查阅,如需要修改,请于当月退回。
次月退票,请出具当地税务机关签发的《开具红字增
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我司才作退票处理,并开具
新的发票。发票自开票日起90天内有效,过期自负。
后面这段是借用楼主的。我是用A4纸做的一张纸刚好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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