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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多开了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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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3: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急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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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3: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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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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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0: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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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1: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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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1:2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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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7: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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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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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8: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原发票多开具,不能将原发票直接取回作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由对方单位向对方所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证明,理由为销售折让;2、由对方单位向对方所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证明,理由为销售退货或开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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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5: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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