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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uc1986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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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2: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我想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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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3: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我想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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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22: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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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21: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8.3‰是业务招待费节税“临界点”(转)
本文来自:中国会计社区★bbs.canet.com.cn.cn★ 转帖请注明出处! 作者:江上月 您是第61个浏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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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企业如何能够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
3 T; r- y; Y. V3 }, ?中国会计社区是国内最知名、最火爆的会计论坛.中国会计网(www.canet.com.cn)主办       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Y,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X×5,只有在Y×60%=X×5的情况下,即Y=X×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的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3 {" ~+ W, O1 v* q- c/ {: w- `4 r中国会计社区,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论坛,会计社区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可以测算的我们假定2008年企业销售(营业)收入X=10000万元,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10000×5=50万元,那么财务预算全年业务招待费Y=50万元/60%=83万元,其他销售(营业)收入可以依此类推
) j3 M1 t; s- T" K+ \' }1 w- g中国会计社区,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论坛,会计社区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扣除,纳税调整增加100-60=40万元  但是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只有50万元,还要进一步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按照两方面限制孰低的原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接纳税调整,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2.50万元,即实际消费100万元则要付出112.50万元的代价bbs.canet.com.cn  d- X& U% z: L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全部扣除,纳税调整增加40-24=16万元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为50万元,不需要再纳税调整,只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即实际消费40万元则要付出44万元的代价0 E+ ]& b. M9 `% r2 r# z
结论如下:
* x: a7 T4 N  T% j$ ?7 D# O1 M7 U! xbbs.canet.com.cn       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超过部分每支付1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也等于吃了1000元要掏1250元的腰包
  G$ [7 [1 O1 g0 a& |7 T     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吃1000元掏1100元的腰包
- U  ]# w+ b$ K3 B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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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ixue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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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2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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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22: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kkkkkkkkkk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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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6 08: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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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 ╬→ 幸福一生 ←╬≡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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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6 08: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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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6 1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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