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条中,
16. 销售货物开具发票与按计税价计算增值税出现账款不相符如何处理问题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但交税时,税所按“收入1001”来计算税金(1001?7%=170.17),即税金为170.17元,其税金+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1分,入账时在增值税账簿里贷方余额为1分。请问该如何调账? 结转: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1元 借:现金0.01元 贷: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处理: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贷:营业外收入0.01元 这个会计分录明显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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