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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1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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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是双方的,信任也是要讲原则的。如果取得老板的信任是以违背法律法规、违背会计人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为代价的,那么这样的信任宁可不要。真正的信任是建立在相互之间的,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一个不值得信任的老板,你敢让他(她)信任你吗?我们做事凭的是良心和责任,我们尽责了,我们尽力了,就是老板不信任,那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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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如此,深有感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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