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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常春藤

董事津贴是否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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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1: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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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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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2: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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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3: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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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4: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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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4: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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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5: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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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3 16: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个人独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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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3: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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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6: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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