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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 15: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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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学习收藏了!
提一点商榷意见:
一:我们当地防洪费是记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可以不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核算。
分录转化为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用------------防洪费
贷:银行存款
即防洪费在次月初交纳时一次记入管理费,和实际发生差一个月,但因一般金额较小,对利润形不成太大影响,可以简化核算。
二:本年利润结转凭证实际操作中应该拆分为主营业务,费用冲减,营业外收支转入等几块,可以避免新手弄迷糊,而且核算上感觉更清晰明了。
三:由计税工资提取的福利费,工会及教育经费,年末避免不了调整。因为计税工资一般是每年汇算清缴时给的政策,到本年末一般又会变。但以此为依据还是不错的,因为避免公司工资性支出因业绩等引起的大的波动,一般计税工资变动比较平缓。
一家之言,互相交流,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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