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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6 2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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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内容
(1)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规定。
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2)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①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②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③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④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⑤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⑥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⑦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⑧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⑨其他: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①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
②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③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④其他: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3)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①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②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④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4)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①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②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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