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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4 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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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申办出口退(免)税认定需携带的资料:(1)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5)招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中标企业用);(6)外经贸部批准使用中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业用);(7)委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委托出口企业用);(8)出口企业开设的基本帐号、退税帐户和开户银行证明;(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审批表;(11)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合同、企业章程。(1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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