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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作废,但购货方已经作为进项抵扣并申报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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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5: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一下,销售方10月底给我开的专用发票,我这边用扫描件在11月做认证抵扣了也申报11月份国税了,现在销售方告诉我他们把这专用发票做废了,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I! ?# R4 \/ _  H: Y4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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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6: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 已经完成申报了~ 次月 税务局 做比对的时候 系统应该会提示 此张发票已经作废,你需要把进项税额 做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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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20: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这样,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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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6: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做进项税额转出,将原发票寄回销售单位重新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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