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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一个定性的问题,就是属于个人消费还是办公用品,不可能完全区分,但关键看是偏向于哪一种。如却为业务所需使用,可以解释得通的话我觉得可以抵扣。但如果笼统讲,配备手机我更偏向于个人消费。因为业务所需每个月按一定标准报销通讯费就罢了,再配个手机我觉得福利性质的部分更大吧。
300013 发表于 2012-11-29 10:08 多大?符合定义的话现在基本已无金额限制。
凡哥 发表于 2012-11-29 16:54 某公司外籍老板上次一次买20部4s,圣诞节回美国说再买20部阿疯5,全部发给管理人员使用,当然做固定资产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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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2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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