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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2: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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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慧 发表于 2012-4-6 12:13 
旅行社的营业税是差额计税。
楼主说的大概是以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是营业税是按月或者按季度来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作为正常经营的企业,通常是按月申报营业税,再怎么着也跟“下半年亏损”一说没有联系啊,应该说是哪个月没有应税收入,那个月不用纳税才是,这个帖子一路看到这里,几乎所有人都对“下半年亏损要不要缴纳营业税”的表述表示困惑,我最初的理解是楼主要问的其实是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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