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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①自营工程 a.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b.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商品/其他费用/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若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则有此步) c.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②出包工程 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反映企业与建造承办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情况,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a.企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工程进度款时: 借:在建工程(1) 贷:银行存款 b.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2) 贷:银行存款 c.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1)+(2) 贷:在建工程(1)+(2) : c4 b9 ^3 u0 D: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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